為促進廣元黃茶產業可持續健康發展。近日,廣元市出臺了《“廣元黃茶”和“廣元純黃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辦法》、《廣元黃茶”和“廣元純黃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標識管理辦法》和《使用中國農科院茶研所作為監制單位標志的管理辦法》。
該系列辦法對申請使用黃茶證明商標的產品質量、使用條件、使用申請程序、許可使用者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商標的保護,對商標標識管理的商標印制、產品包裝和用戶追蹤管理,對全市重點企業和專業合作社使用中國農科院茶研所作為監制單位標志的使用條件等都做了明確規定和詳細說明。
辦法的出臺對有效保護廣元黃茶和米倉山茶品牌,進一步規范茶葉生產經營市場,維護和提高廣元茶葉在省內外市場的信譽,保護使用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等均具有十分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