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1月3日至年底,山東省萊蕪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農機局聯合開展變型拖拉機整治行動,進一步規范道路交通和農機安全監管秩序,從源頭消除安全隱患。
萊蕪交警支隊、農機部門從進一步健全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和聯合執法機制入手,認真摸清底數,集中排查建檔。農機部門于10月底前將轄區變型拖拉機牌證核發基礎情況全部錄入“全國變型拖拉機信息管理系統”,與公安部門共享數據。公安交管部門梳理排查持機動車駕駛證或農機(農業)部門核發駕駛證的變型拖拉機、上道路行駛拖拉機駕駛人違法和事故情況信息,建立電子檔案。
萊蕪交警支隊、農機部門及綜合執法部門結合當前變型拖拉機行駛(作業)特點,摸清轄區變型拖拉機通行規律,細化工作措施,成立聯合執法小分隊,開展變型拖拉機聯合整治行動。重點檢查車輛實際信息與登記信息是否相符,對未取得有效牌證上路行駛、未按時審驗、違法載人、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由公安交管部門和綜合執法部門依法處罰。
為建立長效機制,強化源頭監管,萊蕪交警支隊開展變型拖拉機和上道路行駛拖拉機交通違法“清零”行動,梳理匯總車輛的交通違法情況,集中向同級農機部門通報,督促車主和駕駛人處理。對嚴重交通違法累積較多的變型拖拉機和上道路行駛拖拉機,由農機(農業)部門采取上門通知等形式告知車主,并提示所應負的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