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湖北省農機局質量管理處獲悉,湖北省從本月起,開展水稻插秧機質量調查,重點調查省內投入市場使用的步進式插秧機、高速乘坐式水稻插秧機等機型的適應性和企業售后情況。
2016年,農業部對近兩年在湖北、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廣西6省(區)銷售量較大的4行手扶步進式和6行高速乘坐式水稻插秧機進行了質量調查,共調查20家企業生產的25個型號的產品,涉及600個用戶。調查結果顯示,湖北黃鶴插秧機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2ZS-HB4D型手扶步進式插秧機插秧質量差,大多閑置未用或改作他用,不再作用戶打分評價,該產品被撤銷推廣鑒定證書。此外,中聯重機股份有限公司(原奇瑞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2ZGQ-6型和南通富來威公司生產的2ZG-6DK型水稻插秧機,評分較低,分別為56.23分和55.22分。
據介紹,目前部分企業生產的插秧機存在安全標志缺失、防護裝置(罩)防護不到位、零部件質量較差、裝配水平低、適應性差等問題:一些企業制造工藝落后,零部件材質差,質量把關不嚴;有的企業工裝簡單,缺少必要檢測手段,導致裝配尺寸不一致、機具行走不暢、插植機構工作不同步、箱體漏油;有的企業在設計插秧機產品時,未充分考慮作業環境條件、作業強度、用戶使用特點等方面對插秧機可靠性的影響;部分產品配套動力不足,導致產品不能滿足正常作業要求,插秧作業的質量較差,部分產品對土壤質地、含水率、耕地面積要求較高,不能適應復雜條件下作業;部分企業服務承諾兌現不夠,產品配件儲備不足、供應及時性較差,售后服務人員現場解決問題能力差。
省農機局質量管理處表示,對發現的問題,相關企業要迅速做好改進工作,并于2018年2月14日前將整改情況報省農機鑒定站。拒不整改或逾期達不到整改要求的,依據有關規定撤銷該產品的農機推廣鑒定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