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縣地處丹江口上游堵河流域,是國家中線調水最重要的水源區與水土涵養地之一。將水土流失嚴重的坡地退耕還林,是竹山縣調整山地農業結構、發展新型山地農業的必然方向。然而,大面積耕地退耕還林后,如何保證農戶經濟收入不下降、還林成果不反彈,成為新形勢下擺在竹山人民面前的一道重要課題。
針對以上問題,該縣在認真調查研究基礎上,決定充分發揮本地緊靠華中“藥庫”神農架、各種中藥材資源豐富這一突出優勢,大力發展既不違反國家退耕還林政策、又能增加地方農民收入的“林下間套藥材”技術。幾年來實踐證明,在退耕還林地種藥與在大田種藥差別較大。要提高其種植效益,必須注意六大問題。
1、品種適應性。首先,選定的中藥材必須適應當地的土壤、氣候條件,適宜在退耕還林地生長。由于退耕還林地一般為山區掛坡地,此類耕地多數土層薄、肥力差、易受旱、易荒草。因此在中藥材種類選擇上,總體上應選耐瘠薄、耐干旱、耐草荒(或與雜草生長競爭力強)的粗生易長品種,如括樓、柴胡、留蘭香、金銀花、大力子、決明子等。此外,還須因地制宜考慮海拔、朝向、土壤濕度、樹齡大小等因素。如高山陽坡地可種耐寒喜陽的白芍、川芎、甘草;低山陰坡地宜種耐陰耐濕的魚腥草、絞股藍、旱半夏等;樹齡小時,可種植對光照條件要求較高的丹參、留蘭香等陽生植物;樹齡較大時,則必須種植對光照條件要求不高的黃連、黃精、天麻等陰生植物。此外,大多數在藥材種植后3-5年內均不宜重茬。
2、產品有效成分含量。品種適應性只能決定中藥材在退耕還林地套種成功與否及產量高低,產品的有效成分含量則決定中藥材的質量(即所產中藥材是否有用)。有的中藥材雖能在還林地套種,產量也不錯,但有效成分含量卻很低,或商品性狀差、根本不堪用藥,這樣的中藥材就不能盲目發展。例如,許多高山中藥材,就不宜在低山種植。保證中藥材質量的簡單方法,就是優先發展當地有野生資源、且過去化驗有效成分含量較高的“地道品種”。對引進的外地新品種,一定要先試驗,確認其產量與含量后,再在類似的生態區域內推廣。
3、符合退耕還林政策。林藥套種,目的是為了穩住退耕成果、更好地退耕還林,不可“舍本求末”或“本末倒置”。因此,在考慮林藥套種品種時,首先應選擇以收獲莖、葉、花、果等地上部分為主、一年種植可多年受益的中藥材,如金銀花、玫瑰花、藥菊花、栝樓、大力子、決明子、藥木瓜等;其次,可選擇種植后需多年才能收獲、或種后不必連年翻耕,地面綠色植被保持時間較長的中藥材,如牡丹、芍藥、留蘭香、薄荷等。總之,在退耕還林地,不能套種與政策有沖突的當年生地下根莖類中藥材。
4、突出重點,統一技術標準。現代中藥材生產,必須走區域化、規模化、專業化、標準化之路,林藥套種也不例外。各地應根據自身的資源與環境條件,通過認真分析、比較,因地制宜確定發展重點,并按照統一的種植管理技術標準(簡稱“GAP”)組織生產。只有這樣,產品才有市場競爭力,才能獲得理想效益。
5、快捷、有效的技術服務。在退耕還林地套種中藥材,大多數干部與農戶缺乏應有的技術與經驗。由于種植中藥材技術與種糧差異較大,因此,發展林藥套種必須建立相應的技術服務體系,一是從種到收提供全程技術指導,二是生產中一旦出現問題,能夠及時發現,并采取及時、快捷、有效的技術措施。只有這樣,才能盡量減少失誤,降低損失。
6、必須有良好的經濟效益。林藥套種,目的是為了在還林的前提下增加農民收入,因此必須講究經濟效益。這就要求林藥套種在藥材種類選擇、種植布局、栽培技術、收獲加工等方面,盡量按市場要求運作,既要發揮地方優勢,又要注重市場變化;既要防止不問市場的盲目發展,又要防止脫離實際的趕價跟風。只有兼顧好這兩點,林藥套種才能獲得長足的發展與良好的效益。
針對以上問題,該縣在認真調查研究基礎上,決定充分發揮本地緊靠華中“藥庫”神農架、各種中藥材資源豐富這一突出優勢,大力發展既不違反國家退耕還林政策、又能增加地方農民收入的“林下間套藥材”技術。幾年來實踐證明,在退耕還林地種藥與在大田種藥差別較大。要提高其種植效益,必須注意六大問題。
1、品種適應性。首先,選定的中藥材必須適應當地的土壤、氣候條件,適宜在退耕還林地生長。由于退耕還林地一般為山區掛坡地,此類耕地多數土層薄、肥力差、易受旱、易荒草。因此在中藥材種類選擇上,總體上應選耐瘠薄、耐干旱、耐草荒(或與雜草生長競爭力強)的粗生易長品種,如括樓、柴胡、留蘭香、金銀花、大力子、決明子等。此外,還須因地制宜考慮海拔、朝向、土壤濕度、樹齡大小等因素。如高山陽坡地可種耐寒喜陽的白芍、川芎、甘草;低山陰坡地宜種耐陰耐濕的魚腥草、絞股藍、旱半夏等;樹齡小時,可種植對光照條件要求較高的丹參、留蘭香等陽生植物;樹齡較大時,則必須種植對光照條件要求不高的黃連、黃精、天麻等陰生植物。此外,大多數在藥材種植后3-5年內均不宜重茬。
2、產品有效成分含量。品種適應性只能決定中藥材在退耕還林地套種成功與否及產量高低,產品的有效成分含量則決定中藥材的質量(即所產中藥材是否有用)。有的中藥材雖能在還林地套種,產量也不錯,但有效成分含量卻很低,或商品性狀差、根本不堪用藥,這樣的中藥材就不能盲目發展。例如,許多高山中藥材,就不宜在低山種植。保證中藥材質量的簡單方法,就是優先發展當地有野生資源、且過去化驗有效成分含量較高的“地道品種”。對引進的外地新品種,一定要先試驗,確認其產量與含量后,再在類似的生態區域內推廣。
3、符合退耕還林政策。林藥套種,目的是為了穩住退耕成果、更好地退耕還林,不可“舍本求末”或“本末倒置”。因此,在考慮林藥套種品種時,首先應選擇以收獲莖、葉、花、果等地上部分為主、一年種植可多年受益的中藥材,如金銀花、玫瑰花、藥菊花、栝樓、大力子、決明子、藥木瓜等;其次,可選擇種植后需多年才能收獲、或種后不必連年翻耕,地面綠色植被保持時間較長的中藥材,如牡丹、芍藥、留蘭香、薄荷等。總之,在退耕還林地,不能套種與政策有沖突的當年生地下根莖類中藥材。
4、突出重點,統一技術標準。現代中藥材生產,必須走區域化、規模化、專業化、標準化之路,林藥套種也不例外。各地應根據自身的資源與環境條件,通過認真分析、比較,因地制宜確定發展重點,并按照統一的種植管理技術標準(簡稱“GAP”)組織生產。只有這樣,產品才有市場競爭力,才能獲得理想效益。
5、快捷、有效的技術服務。在退耕還林地套種中藥材,大多數干部與農戶缺乏應有的技術與經驗。由于種植中藥材技術與種糧差異較大,因此,發展林藥套種必須建立相應的技術服務體系,一是從種到收提供全程技術指導,二是生產中一旦出現問題,能夠及時發現,并采取及時、快捷、有效的技術措施。只有這樣,才能盡量減少失誤,降低損失。
6、必須有良好的經濟效益。林藥套種,目的是為了在還林的前提下增加農民收入,因此必須講究經濟效益。這就要求林藥套種在藥材種類選擇、種植布局、栽培技術、收獲加工等方面,盡量按市場要求運作,既要發揮地方優勢,又要注重市場變化;既要防止不問市場的盲目發展,又要防止脫離實際的趕價跟風。只有兼顧好這兩點,林藥套種才能獲得長足的發展與良好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