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是一種高技術含量、在使用上針對性極強的農業生產資料。科學使用農藥,能有效控制農作物病蟲害,保證農業豐收。但是,使用不當,也會帶來農產品中的農藥殘留、環境污染、生態平衡的破壞、作物藥害或對使用者發生中毒事故等副作用。當前正值三夏大忙之際,是各種病蟲害普發盛發和用藥高峰季節,現將農藥使用中一些應注意的問題作系統介紹。 對癥選藥是關鍵 我國現生產的農藥品種很多,分為殺蟲劑、殺螨劑、殺菌劑、殺線蟲劑、除草劑、植物生長調節劑和殺鼠劑等種類。化學合成的農藥原藥(品種)須加工成一定的劑型,形成不同規格的制劑或混合制劑才是市場銷售的商品農藥。加之,為補充國內市場、改善品種結構,國家批準進口了一些農藥新品種。因此,在農藥市場上就顯得品種多,令人眼花繚亂,使用者難以選擇。 農藥是一種農業毒劑,對不同的生物體有其選擇性,如殺蟲劑按其作用方式可分為觸殺劑、胃毒劑、內吸劑和熏蒸劑;殺螨劑分為能殺死各蟲態的,只殺成、若螨的,以及只殺卵和若螨的或僅殺卵的;殺菌劑分為保護劑、內吸治療劑和保護治療混合劑;除草劑分為莖葉處理劑和土壤處理劑。同為殺蟲劑,對各種害蟲也不是萬能的,每種藥劑都有各自的防治范圍,如抗蚜威是用來防治蚜蟲的,但對棉蚜的活性極差;四螨嗪(阿波羅)防治果樹紅蜘蛛,僅對卵的活性高,對成、若螨無效。一個藥劑的防效高低,也是有階段性的,新的藥劑剛投入使用時,往往效果較好,隨著大量使用,害蟲等有害生物的抗藥性逐步提高,防效就會隨之下降;在防治某一害蟲的用藥階段,同一藥劑首次用藥和后期用藥藥效反應不同,如對棉鈴蟲,在棉田1代卵孵化盛期至幼蟲3齡前,一般能用來防治棉鈴蟲的藥劑都有好的防效,但幼蟲達4~5齡時,使用任何藥劑也難以達到令人滿意的藥效。 農藥屬于知情消費的技術性產品,需要嚴格按照說明書或瓶簽上的使用說明使用。也就是說,人們首先應對選用的農藥的性能特點有了全面了解時方可使用。盲目使用不僅達不到有效控制病蟲害的目的,反而會帶來對植物的藥害、對產品和環境的污染等副作用。通過說明書可了解哪些問題呢?(1)農藥的通用名稱:市場銷售的農藥有通用名和商品名兩種表示方法,商品名就像人的“乳名”,不能單獨使用,尤其一旦有人誤服,醫生不易對癥救治。必須附有藥劑的通用名,并且通用名不能只使用英文,人們通過通用名稱可初步明確藥劑的類別或是否為混合劑,是否為新品種。(2)有效成份含量:按百分含量標記,同一藥名,含量不同,用量是不同的。(3)防治對象、用量和使用方法:藥劑的防治對象都要按在農業部農藥檢定所登記的范圍標明,用量和使用方法應具體。如在棉花上用于防治棉鈴蟲的藥劑,不可用來防治蔬菜和其它作物上的棉鈴蟲;使用方法不能隨意變化,現使用玉米田芽前除草劑,往往因用水量不足,藥劑難以在土壤表面上形成藥膜,而使藥效降低;防治果樹病害也往往因用水量不足,使藥效降低。(4)安全間隔期:即最后一次施藥到收獲的天數。如在蔬菜上使用,必須等達到規定的天數,產品中的農藥才能被分解掉。(5)注意事項:主要針對該藥劑的特點,提醒人們在儲藏、運輸和使用中應注意的問題。同時,還應注意農藥包裝物的妥善處理。 農藥選用有誤區 1、只認商品名的名聲大小,不了解通用名及其性能特點。由于我國的農藥仍處在仿制階段,大多數藥劑都屬過專利期產品,加之國外農藥的開發也越來越困難,新品種出現的數量也越來越少。農藥經過一個階段的使用以后,因抗藥性程度不斷提高,藥效下降,人們急切盼望新的農藥出現,尤其片面追求名聲奇特的品種。為此,一些企業出于市場競爭角度考慮,在農藥商品名稱上大做文章,取一些與農藥不相干的人名或物名,這些模糊不清的農藥名稱給人們選用農藥和合理使用帶來了更大困難。 2、盲目混用。許多人在使用中發現單一使用某種藥劑防效不理想,就不加選擇地將數種藥劑混合作用,甚至將幾種混合劑進行混用,結果不僅沒有達到其提高藥效的目的,反而藥效更不理想或對作物造成嚴重藥害,或貽誤防治時機。 3、片面追求速效性。在害蟲和病害的防治中,還應以田間調查為指導,視田間發生情況決定是否需要防治。一般害蟲在低齡幼蟲階段對農藥較敏感,幼蟲3齡以后就難以防治。植物的病害也是在初發生時防治效果好。往往在生產中人們難以抓住這一最佳防治時機,在病蟲害達到危害嚴重時用農藥來急救,屬被動用藥。農藥使用后,發揮藥效要有一個過程,一般菊酯類殺蟲劑藥效發揮較快,特異性殺蟲劑藥效發揮較為遲緩。多數使用者要求藥劑的速效性要高,對藥效遲緩難以接受。因此,菊酯類和含菊酯的混合劑受到歡迎。因棉鈴蟲、甜菜夜蛾、蚜蟲類等主要農業害蟲對菊酯類藥劑很易產生嚴重的抗性,在我國大部分地區這3種害蟲的對菊酯類農藥的抗性已十分嚴重,防治較為困難。 4、施藥方法不當。農業病蟲害的防治強調對癥施藥、方法得當。應針對病蟲發生危害部位選擇適當的方法。如甜菜夜蛾的幼蟲在晴天的傍晚至翌日上午8點前在葉面上危害,光照強時會隱蔽起來,并有偽死性。應在危害時將藥液噴到蟲體上才能獲得好的防效。防治蚜蟲、溫室白粉虱、煙粉虱和植物病害,應針對葉背面噴藥,只在表面上噴灑不能控制其為害。噴灑辛硫磷等易光解的藥劑也宜在傍晚進行。 5、噴霧器普遍不符合要求。從各地調查和農民反映證明,目前,我國銷售的農用噴霧器合格率較低,質量差,配件質量低劣,農民對噴霧器的使用、保管也存在一定問題。因此,在使用中因噴霧器漏藥、霧化不良造成的農藥浪費十分驚人。有的農民報怨買到合格的噴霧器難。也有人說想到打藥就害怕,因為一打藥自己就可能受到藥液的淋洗,中毒的可能性極大。為此,也呼吁有關部門認真抓一下農藥器械的質量問題。 合理使用注意事項 1、要明確農藥品種的性能特點。農藥是一種農業毒劑,對不同的生物體有其選擇性,如殺蟲劑按其作用方式可分為觸殺劑、胃毒劑、內吸劑和熏蒸劑;殺螨劑分為能殺死各蟲態的,只殺成、若螨的,以及只殺卵和若螨的或僅殺卵的;殺菌劑分為保護劑、內吸治療劑和保護治療混合劑;除草劑分為莖葉處理劑和土壤處理劑。同為殺蟲劑,對各種害蟲也不是萬能的,每種藥劑都有各自的防治范圍,如抗蚜威是用來防治蚜蟲的,但對棉蚜的活性極差;四螨嗪(阿波羅)防治果樹紅蜘蛛,僅對卵的活性高,對成、若螨無效。一個藥劑的防效高低,也是有階段性的,新的藥劑剛投入使用時,往往效果較好,隨著大量使用,害蟲等有害生物的抗藥性逐步提高,防效就會隨之下降;在防治某一害蟲的用藥階段,同一藥劑首次用藥和后期用藥藥效反應不同,如對棉鈴蟲,在棉田1代卵孵化盛期至幼蟲3齡前,一般能用來防治棉鈴蟲的藥劑都有好的防效,但幼蟲達4~5齡時,使用任何藥劑也難以達到令人滿意的藥效。 2、仔細閱讀說明書和瓶簽上的使用說明。農藥屬于知情消費的技術性產品,需要嚴格按照說明書或瓶簽上的使用說明使用。也就是說,人們首先應對選用的農藥的性能特點有了全面了解時方可使用。盲目使用不僅達不到有效控制病蟲害的目的,反而會帶來對植物的藥害、對產品和環境的污染等副作用。 3、應明確瓶簽和說明書的內容。有效成份含量:按百分含量標記,同一藥名,含量不同,用量是不同的。 防治對象、用量和使用方法:藥劑的防治對象都要按在農業部農藥檢定所登記的范圍標明,用量和使用方法應具體。如在棉花上用于防治棉鈴蟲的藥劑,不可用來防治蔬菜和其它作物上的棉鈴蟲;使用方法不能隨意變化,現使用玉米田芽前除草劑,往往因用水量不足,藥劑難以在土壤表面上形成藥膜,而使藥效降低;防治果樹病害也往往因用水量不足,使藥效降低。 安全間隔期:即最后一次施藥到收獲的天數。如在蔬菜上使用,必須等達到規定的天數,產品中的農藥才能被分解掉。 注意事項:主要針對該藥劑的特點,提醒人們在儲藏、運輸和使用中應注意的問題。同時,還應注意農藥包裝物的妥善處理。 4、科學使用農藥應用助劑。農藥制劑中已含有一定的表面活性劑,但因防治對象不同、使用階段不同、加工質量不同、選用的水質不同,為改善噴霧液的濕潤展著性能和提高藥效,往往還需加入一定的應用助劑。 5、科學評價防治效果。殺蟲劑和殺螨劑的藥效按表現的時間不同可分為速效性和持效性兩類,尤其昆蟲生長調節劑類,藥效發揮遲緩;殺菌劑的藥效按防治原理可分為內吸治療和保護兩種,保護劑是以預防為目的,治療劑可在發病后進行針對性治療;除草劑的藥效按用藥時間不同分為芽前處理和莖葉處理兩種。為此,在評價藥效時應根據各自的特點,選擇不同的評價指標。 |